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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管理类联考-写作真题与答案解析

发布时间:2017-04-10 16:12:12    来源:MBA新闻网

摘要: 四、写作:第56-57小题,共65分。其中论证有效性分析题30分,论说文35分。请答在答题纸上。
  四、写作:第56-57小题,共65分。其中论证有效性分析题30分,论说文35分。请答在答题纸上。

  56.论证有效性分析:分析下面的论证在概念、论证方法、论据及结论等方面的有效性。600字左右。

  如果把古代荀子,商鞅,韩非等人的一些主张归纳起来,可以得到以下理论。

  人的本性是“好荣恶辱,好利恶害”的,所以人们都会追求奖赏逃避刑罚。因此,拥有足够权力的国君只要利用奖罚就可以把臣民治理好。既然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那么在选拔官员时,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寻找那些不求私利的廉洁之士,因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人。廉政建设的关键,其实只在于用官员之后有效地防止他们以权谋私。

  既然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那么在选拔官员时,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寻找那些不求私利的廉洁之士,因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人。廉政建设的关键,其实只在于任用官员之后有效地防止他们以权谋私。

  怎样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呢?国君通常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这种方法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监察官也是人,也是好利恶害的,所以依靠监察官去制止其他官吏以权谋私,就是一部分以权谋私者制止另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结果只能使他们共谋私刑。

  既然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不合理,那么依靠什么呢?可以利用奖罚的方法来促使臣民去监督。谁揭发就奖谁,谁不揭发就罚谁。臣民出于好利恶害的本性,就会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这样,以权谋私的罪恶行为就无法藏身,就是最贪婪的人也不以权谋私了。

       【参考范文】(陈君华老师提供)

  论证有效性分析解析:

  结论:国君只要利用奖罚就可以把臣民治理好。

  最好应该攻击的五个逻辑问题,分别是:

  1.古人的观点未必正确,更不能不加批判和反思地直接作为现在治国的基础。而且法家的观点,在先秦时期也只是一家之言而已。除了法家,还有儒家、道家、农家……以及后来西方的各种各样的政治法律理论,为什么非要以法家作为现在治国的理论基础?

  何况历史上以严刑酷法治国的商纣王、秦始皇等都没有好的结局。

  2.利用奖罚来治理臣民,也许是必要的,但以此推出只要利用奖罚就能把臣民治理好,就犯了混淆充分条件的逻辑错误。试想,如果出现了严重的天灾人祸导致过度贫困、民不聊生,或社会上的严重不公正,导致群情激愤,这个时候,单纯的奖罚就未必有效了。而且国君奖罚的对象、时机、程度、公平性如果不恰当,甚至倒过来会直接导致更严重的民愤。还有,某些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一心追求真理和正义的义士,如果他们就要致力于推翻你的暴政,你国君怎么奖励怎么惩罚他,很可能都是没用的。

  3.就算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廉洁的人,但相对来说,还有是一些人比另一些人相对更廉洁些。所以,任用相对廉洁的人,就是有可能的。同时,因为他们相对廉洁一些,所以任用他们在防治贪腐、廉政建设的成本上,应该要比任用贪心重的人更低,监管也更加容易。

  4.监察官也是人,也有可能以权谋私,所以依靠检察官确实未必能完全杜绝谋私,但不能因此就推出监察官完全没用,这种方法不合理。因为他们多少可以减少别人的谋私啊,而且勾结谋私的概率也应该比没有监察官时官吏独自谋私的概率更低。

  5.监察官方法不合理,就能推出臣民监督揭发的方法合理可行吗?试想,如果没有检察官,国君又怎么知道臣民知道某官员犯罪而不揭发呢?臣民揭发某官员之后,如何判断这些揭发的真假?还有,臣民和官员之间的相互包庇,也是臣民监督的方法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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